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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门诊特殊疾病办理及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乐乐up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1-08-27 14:51:29

医保局的领导,您好!我家人都参加了泸县的居民医保,他最近在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检查出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需长期服药,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之后在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或附属中医院这些能报销么?如果不能,在哪些医院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呢?感谢指导

问政跟踪
  • 1 2021-08-27
    14:51:29
    乐乐up 已问政
  • 2 2021-08-30
    08:31:29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1-08-30
    16:08:54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4 2021-09-01
    11:18:51
    乐乐up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1-08-30 16:08:54

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8月27日在网络问政平台“有话请您说”上咨询门诊特殊疾病办理及报销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

       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属于Ⅰ类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您将家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病史资料在法定工作日交泸县兆雅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泸县中医医院医保科。泸县中医医院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批认定,审批符合后从次月起享受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泸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

      附:慢性肝炎【认定标准】

     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肝功能异常,血清学检查(HBsAg或HBV-DNA阳性、或抗-HDV阳性、或血清抗-HCV阳性、血清或肝内HCV-RNA阳性)支持病毒性肝炎或免疫学检查支持自身免疫性肝炎;

    (2)肝功能正常,HCV-RNA阳性或HBV-DNA阳性,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的,需具备慢性肝炎病史半年以上,有明显的肝炎症状,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两项之一:彩超或CT提示慢性肝损害;肝脏病理改变提示炎症活动度为G1、纤维化分级为S2以上级别。

【诊疗范围】

     1.药物治疗(抗病毒、保肝等);

     2.治疗期间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3.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肝硬化【认定标准】

     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同时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

    (1)肝功能试验呈阳性、肝纤维化指标升高、肝活组织检查有假小叶形成;

    (2)有门脉高压体征;

肝硬化病人有门静脉高压、梗阻所产生的侧支循环形成如脾肿大、脾功能亢进、上消化道出血以及因肝功能损害,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3)肝功能、凝血功能、影像学检查(B超、CT、MRI)等结果符合肝硬化的改变。

【诊疗范围】

     1.药物治疗(保肝、抗病毒、抗肝纤维化、抑制免疫等);

     2.相关的对症治疗和并发症的治疗;

     3.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8196265。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