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费收违约金合理吗
- 问政网友:钻石眼泪
- 问政对象: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1-08-27 20:32:07
泸县太伏镇照南山村天然气用户,欠天然气公司1750元,天然气公司就要收用户500多元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你们认为合理吗?在上次交费到现在,中途没有天然气公司的人打电话或上门提醒交费,导致差不多一年没有交费,他们就要收这么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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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20:32:07 钻石眼泪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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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0:27:34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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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5:03:21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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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15:04:42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1-09-02 15:04:42
尊敬的钻石眼泪:
您好!您反映天然气费收违约金合理吗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天然气费违约金比例问题: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和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服务标准,费用收取,用气安全,应急维护等内容。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气双方达成约定,其中关于违约责任:用气方逾期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每日逾期未缴纳气费的千分之三向供气方支付违约金。
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电话告知给您,若您仍有疑问,请拨打:0830-8607379(县市场监管局)。
(二)关于未提醒缴纳然气费用问题:经核实,您反映的该公司未提醒用户缴费的情况不属实,经查,您户户号:LX35626,户名:尹某某,四川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缴费系统在2021年6月9日、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5日分别对您户发出过缴费短信通知。在开通短信通知催缴以前,该公司采用的人工电话催缴方式,催缴记录均登记在册。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四川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与您做好解释沟通。若您仍有疑问,请拨打:0830-829871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