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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医疗慢性病怎么办理?

  • 问政网友:手机报读者9682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7-13 09:29:45

退休的职工医保,医疗慢性病怎么办理,是每年都要到申报吗?

问政跟踪
  • 1 2015-07-13
    09:29:45
    手机报读者9682 已问政
  • 2 2015-07-21
    12:38:1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7-22
    11:11:0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4 2015-07-27
    09:17:46
    手机报读者9682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7-22 11:11:02

网友您好:

 关于《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和重症疾病管理办法》(泸市府发[2001]132号)文件规定,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办理时限:一般病种于每年3月和9月,由单位或社区集中申报。肾功衰透析、肿瘤放化疗、各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期间可即时申报办理。批准享受慢性病待遇的七十岁以下人员,每两年需要由单位或社区集中向所在医保局管理科(股)申报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