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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政策和补贴?

  • 问政网友:春寒雨纷纷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7-13 20:24:29

你好,我是泸县乡镇的城镇居民户籍,7月12日在泸州关口凯旋城订了一套新住房。预计近段时间就能签合同,听说有购房优惠政策?我想问,我这种情况是享受100元/平方米的补贴还是200/平方米的补贴?用公积金贷款是否也能享受政府利息补贴?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7-13
    20:24:29
    春寒雨纷纷 已问政
  • 2 2015-07-14
    17:28:52
    龙马潭区 已转交
  • 3 2015-07-15
    09:17:4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4 2015-07-17
    10:22:40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5 2015-07-17
    10:33:46
    春寒雨纷纷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7-17 10:22:40

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您好!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凡是于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分户籍及套数限制给予20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商品房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为准。补助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531日。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

      4、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契税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复印件)。

     (二)办理、审批发放流程

       1、凡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申报资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各区住建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增设购房补助受理窗口,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补助受理窗口申报并填写购房补助申报表。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你在51日后购买的新商品房,可以享受200/平方米的购房补助。请带好以上申报材料到龙马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办理。关于贷款利息补贴,用公积金贷款不能享受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