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提取公积金首付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开发商不一致的问题
- 问政网友:城乡结合部的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7-14 10:11:46
我去年购买商品房一套,因开发商原因至今还未办理公积金贷款。今年5月出台公积金既可首付又可贷款政策后,在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交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于6月提取了公积金账户所有余额。现在和开发商发生纠纷,已办理退房手续,现准备在城西重新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我重新购买商品房还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吗?会不会因为我提取首付使用的开发商购房手续和今后办理贷款的开发商不一样而影响重新购买房子公积金贷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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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10:11:46 城乡结合部的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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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14:47:2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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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15:30:2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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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10:58:41 城乡结合部的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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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7-14 15:30:20
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又提又贷。你所说的情况不影响你“重新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