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叙永县分水镇农村医保报销政策
- 问政网友:郑芳群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7-14 12:59:45
你好 ,问一下叙永县分水镇的社保为什么今年还下降了呀,只能报25%。前段时间还看新闻说今年四川医保提高了,怎么还变后退了。
问政跟踪
-
1
2015-07-14
12:59:45 郑芳群 已问政 -
2
2015-07-14
17:13:47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5-07-17
16:14:46 叙永县 已回复 -
4
2015-07-22
13:57:50 郑芳群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7-17 16:14:46
叙永县人社局回复: 2015年,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第一档90元/人·年;第二档220元/人·年,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不同,享受的待遇也有所区别。其中住院医疗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一级及无等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第一档80%、第二档85%。 (2)县以上城镇一级及无等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第一档75%、第二档80%。 (3)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第一档70%、第二档75%。 (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第一档50%、第二档60%。 (5)市外异地就医: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第一档40%、第二档50%。 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3.4%,其中分水镇卫生院今年1—6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2%。 参保人员在一年内的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在0.7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分段赔付标准给予赔付,上不封顶。 |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