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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二手房是否适用于26条措施?

  • 问政网友:鲁健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7-15 10:45:46

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请问二手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房?如果不属于商品房范畴,请阐明原因,并附依据。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6条措施》"(十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从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一年内在泸州主城区购买首套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所需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内容,一年内购买首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均可享受6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请问二手商品房是否该享受补贴?如果不享受该补贴,请阐明原因,并附依据。

打电话咨询时贵局“商品房是指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住房”着实难以让人信服,是文件出错了,还是有关单位未按照文件执行,还是小市民对政策没理解到位?

望贵局解惑,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7-15
    10:45:46
    鲁健 已问政
  • 2 2015-07-28
    11:33:2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5-07-28
    11:34:1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7-28 11:34:14

网友您好,26条措施中商品住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不包含二手房。
为了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加大购房补助力度,28条措施中增加了“在泸州主城区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的政策。该措施中二手房指已经在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