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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 问政网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 问政对象:潮河镇
  • 提问时间:2021-09-09 12:57:51

领导好,我家住潮河镇,宅基地房屋上新架设高压线,需要搬离原住宅。请问新审批宅基地人均面积是多少?是否像村领导指示:按户口簿人数计算,3人及3人以内可审批建房90平方米,我家户口只有2人,仍然可以批获90平住房用地是吗?

问政跟踪
  • 1 2021-09-09
    12:57:51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已问政
  • 2 2021-09-10
    13:32:57
    潮河镇 已受理
  • 3 2021-09-15
    07:58:35
    潮河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潮河镇
  • 回复时间:2021-09-15 07:58:35

    网友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如果您仍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镇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830-8344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