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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地质灾害/搬迁重建咨询

  • 问政网友:赖永坤
  • 问政对象:白泥镇
  • 提问时间:2021-09-09 15:40:38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古蔺县农村村民,因地质灾害、滑坡地段,住房是土木结果瓦房,住三户,共10个人口,曾倒塌过一间,因经济困难,一直没有搬迁,听说今年搬迁有补助,但宅基地需要占用耕地,像这种情况可以批到宅基地吗?   另外,补助是多少一户呢

问政跟踪
  • 1 2021-09-09
    15:40:38
    赖永坤 已问政
  • 2 2021-09-09
    17:48:05
    白泥镇 已转交
  • 3 2021-10-11
    21:33:31
    白泥镇 已受理
  • 4 2021-10-11
    21:35:30
    白泥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白泥镇
  • 回复时间:2021-10-11 21:35:30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核查,赖永坤户户籍在白泥镇沙坝村四组,户籍人口5人,全家常年外出,未居住在白泥镇辖区内。按照危房改造政策,需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1.低保户;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指脱贫后有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4.刚性支出比较大的群体:即因病因灾意外情况导致收入大幅度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该户不属于危改政策范围。故该户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