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屋存在问题未接房期间物业费
- 问政网友:面对疾风吧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1-09-11 10:51:18
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一期在2020年12月份集中交付,验房时存在诸多问题,并没有接房,期间我多次催促房屋存在的问题也未及时处理完毕,直到现在也未将问题整改完毕,如今物业要求我补齐去年12月到现在的物业费用,理由为集中交付时就视为接房,我认为不接房问题不在于我,此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望相关部门能予以答复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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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
10:51:18 面对疾风吧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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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15:43:51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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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15:44:25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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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1-09-15 15:44:2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开发商正在进行整改中。
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泸市府发[2018]6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符合交付条件但未提前交房的,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时间,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三)不符合交付条件而交付使用的,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感谢您的来电,如有疑问可致电话0830—2522135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