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泸州美婴儿妇产医院恶意拖欠工资事宜
- 问政网友:mrsh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1-09-12 00:01:54
您好,现向贵部门反映问题,本人于2021年3月起于泸州美婴儿医院董事长邓真林先生及院长王艳平女士达成协议,以每月两万元聘请我为经营院长,帮助医院渡过难关,并签订有人事劳动合同(该合同一式两份,但不知为何该合同从未给过本人),在院工作时长为3月至4月中旬共一个半月,4月中旬因各种原因结束劳动合同,应发工资共计为30000元整,但从工作开始至结束该院就拖欠工资,到工作结束至现在也未见过任何工资款,因念院方经营困难及邓董事长债务缠身,遂于5月12日与院方签订分期协议,签订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8月15日,以4次分期结算清本人工资,但目前已9月中旬仍是一分钱工资未见,期间本人多次以电话,微信,到院及至监管大队等方式恳请解决问题,但该院仍以各种借口和方式拖欠工资,更甚者王院长告知本人,邓董事长曾专门嘱咐,恶意不结算本人工资。被美婴儿妇产医院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不是个例,很多还是医疗行业的前辈,曾经都希望帮助该院渡过难关,但最终都因管理混乱等原因而寒心离去,我们也决定坚决维权到底,本人手里有大量证据证明本人所言属实(如有必要,也可以在网上曝光),希望贵部门施予援手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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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2
00:01:54 mrs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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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1:18:3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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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1:21:15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1-10-08 11:21: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泸州美婴儿医院拖欠工资的相关问题”收悉,我单位于9月28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初步调查核实,医院否认与您劳动关系,对您的工资有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五)项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通过仲裁处理。感谢您对我区劳动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830-2522230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