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加注精神科后的执业问题
- 问政网友:李老妖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1-09-13 16:02:27
本人在成都一家私人医院上班,执业范围是中西医结合(精神),现在要回泸州上班,有以下几个问题:
我在去成都上班之前在泸州工作,已经有12学分了,这次回到泸州上班以前的学分还认吗?
中西医结合专业(精神)与临床医学(精神科)在执业范围和职称晋升上有何区别?
如果我在泸州的新单位可以直接注册精神科或者中西医结合(精神)吗?
加注的精神类别存在有效期吗?
有无相关规定的可公开政策文件?
手机接打不便,烦请务必书面回复为盼!!!!!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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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16:02:27 李老妖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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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1:11:15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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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1:11:45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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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1-09-14 11:11:45
李老妖同志,您好!您的提问我委高度重视,收件后立即责成相关科室核实情况、限时办理。
我委现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如下:继续教育学分年内有效;中西医结合专业(精神)与临床医学(精神科)执业类别不同,职称晋升上中西医结合专业属于中医药高级职称序列,临床医学是卫生高级职称。
第3-5个问题请咨询王氏骨科医院所在地江阳区卫健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杨潇潇(首席代表)0830-3123849 ,15883090929
如您还有疑问或未尽事宜,也可拨打电话:3108045,详细咨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