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新恒基翡翠城水晶苑底下车位收费不合理
- 问政网友:haitun2947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1-09-13 16:06:13
领导:
您好!我是新恒基翡翠城水晶苑业主,该小区已经交房很多年且很多业主已经入住,但小区的车位很多并未出售(近期在出售,但售价明显高于周边小区,定位极为不合理),小区车位租赁费为至少300元/月起,此租赁费用也已经远超蓝田周边同类型小区,据了解,泸州市新城中心万象汇附近大多楼盘小区车位也就300元/月起。整体来看,虽然车位并不是政府指导价格,由市场化决定,但水晶苑这种明显高于市场的乱定价方式,就是向高价出售车位,而业主受限于便利性,肯定首选本小区车位,变现的被开发商胁迫接受高价车位售价及租金。请政府部门介入此事,搭建开发商及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桥梁,根据周边定价及实际情况,降低小区车位租赁费,方便小区群众生活。感谢领导费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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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16:06:13 haitun294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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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5:03:22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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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5:04:09 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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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1-09-16 15:04:09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你所反映的关于小区车位租赁费高于周边同类小区的问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收取费用。如涉及违规收费问题,请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