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乡镇卫生院补发工资执行情况
- 问政网友:bj123456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7-18 13:59:41
按照泸市府办函〔2015〕12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6月底前调整到位。并补回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期间应涨工资部分,请问一下古蔺县乡镇卫生院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应涨工资部分应该由谁来补偿?什么时候可以补发到位啊?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7-18
13:59:41 bj123456 已问政 -
2
2015-07-20
09:43:36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7-20
09:53:53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07-26
22:06:48 bj123456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7-20 09:53:53
网民,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古蔺县卫计局已经在网上回复过,你也可致电古蔺县卫计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30-7205613,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