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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乡镇卫生院补发工资执行情况

  • 问政网友:bj123456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7-18 13:59:41

按照泸市府办函〔2015〕12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6月底前调整到位。并补回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期间应涨工资部分,请问一下古蔺县乡镇卫生院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应涨工资部分应该由谁来补偿?什么时候可以补发到位啊?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7-18
    13:59:41
    bj123456 已问政
  • 2 2015-07-20
    09:43:36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7-20
    09:53:53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07-26
    22:06:48
    bj123456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7-20 09:53:53

网民,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古蔺县卫计局已经在网上回复过,你也可致电古蔺县卫计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30-7205613,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