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创业申请贷款有优惠政策吗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7-18 19:50:53
本人25岁,想开个五金店,因没有多少资金,特咨询能不能申请贷款,能贷多少?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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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19:50:53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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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08:59:46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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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18:27:23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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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7-23 18:27:23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泸州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泸江府办发[ 2012]19号)规定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有: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2、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3、已开办了创业项目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经营者。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种养殖业,无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土地承租合同或乡镇、村委会证明文件;运输业提供运营证照,涉及行政许可行业的还应提供行政许可证);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5、对已开办了创业项目需要扩大经营、吸纳就业人员须达到一定规模;对新办项目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同时,经营项目需是微利项目,且需提供贷款反担保,即:需要江阳区正式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为其贷款提供反担保。
高校毕业生贷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妇女最高8万元,其他人员最高5万元。
联系人:刘永平,咨询电话:3119752。
谢谢您的咨询,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