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保障房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470995100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7-20 15:56:31
老早就听说保障房,但保障房的使用发现多数都在有房有车人的守中。咨询下如何才能申请到保障房?比方,户口属于泸州市,但不在城区,长期在城区工作,无条件买房,生活拮据的人,这中情况能否申请到保障房?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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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15:56:31 4709951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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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5:07:3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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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5:08:2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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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7-28 15:08:23
网友您好,关于你反映的保障房多数在有车有房的人手中使用的问题,如发现有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人员享受了保障房,可到房屋所在区域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或非城市规划区户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并居住满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在城市规划区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并已参加工作、无私有住房且没有租住公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因此对于“户口属于泸州市,但不在城区,长期在城区工作,无条件买房,生活拮据的人”这种情况,如果符合外来务工人员或新就业无房职工的条件,在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请以后,就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申请的时间、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在各区的分配方案确定后会在社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