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高血压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 问政网友:18383034650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1-09-27 08:52:24
请问高血压患者需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应在什么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需要什么印证资料?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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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08:52:24 1838303465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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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0:04:30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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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5:38:04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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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1-09-28 15:38:04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咨询办理慢性病手续”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申请认定符合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申请认定。如经认定不能达到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经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称“两病”),且需长期服药的可申请居民两病门诊。
二、根据您提供的基本情况,您可携带患者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请经治医师进行认定或参保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申请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如达不到认定标准,可申请“两病”门诊认定。
以上政策医保局经办人员已于9月28日电话与您沟通讲解后,您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医保相关报销政策,可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泸州医保”了解,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0)2523263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