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住建函【2012】482号中巡查装修施工现场的规定
- 问政网友:春回大地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7-22 11:38:34
您们好!我们是叙永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的业主,贵局2012年出台的泸住建函【2012】482号文件中的《泸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关于物业管理对装修施工现场的巡查次数的规定,其中,一级的“房屋管理”栏规定的是,每日巡查一次;二级的“房屋管理“栏规定的是3日巡查一次;三级的“房屋管理”栏规定的是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这里没有明确是每日还是几天甚至还是从装修之日起到装修工程结束都只巡查两次,请有关领导给一个回复,以便我们更好地与物业服务企业说理。
谢谢!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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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11:38:34 春回大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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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09:01:5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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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09:02:2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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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7-28 09:02:22
网友您好,“泸州市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级的“房屋管理”栏规定,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并及时维修养护。各区县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另行出台相关等级标准,请到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