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康桥丽景B区高层建筑消防水箱跟康桥丽景A区共用合规吗?
- 问政网友:1526716189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1-10-13 22:48:01
最近佳泰物业发现康桥丽景A区18栋楼顶的消防水箱损坏。结果公示的是康桥丽景A区和康桥丽景B区两个小区几栋高层建筑公用的消防水箱。请问不是同一小区建筑可以设计公用一个消防水箱吗?这种设计可以通过消防验收吗?当涉及到消防水箱维修或更换新水箱时,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出具鉴定维修或更换的鉴定报告?两个小区公用的水箱维修费用或调用维修基金时,应该有什么样的流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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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22:48:01 152671618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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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09:48:50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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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7:33:28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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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10:33:20 1526716189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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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1-10-19 17:33:28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泸县康桥丽景B区高层建筑消防水箱跟康桥丽景A区共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县康桥丽景A区、康桥丽景B区高层消防系统分别于2015年10月18日、2018年5月28日通过消防大队验收,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现小区消防水箱因泸县“9.16”地震损坏,存在大的裂口需要进行更换,通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大队、玉蟾街道、康桥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确认情况属实,按照《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可采取紧急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更换。消防水箱更换费用由涉及使用该消防水箱的全体业主共同分摊。
如有疑问,请您咨询我局,联系电话:(0830)2931252。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