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问题
- 问政网友:杨燕
- 问政对象:泸县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1-10-14 08:45:50
泸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扩建有具体标准吗?附属设施有建设标准吗?超出面积,这个怎么算,罚款吗?如果罚款怎么算?听有人说是超出平方交多少钱一平方,有人也说要交什么保险?不知道哪个是真假?还有就是农村一个人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呢?麻烦下相关单位领导解答一下,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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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08:45:50 杨燕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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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08:38:24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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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09:16:09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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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09:26:20 杨燕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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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1-10-19 09:16: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修订)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泸县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间农房审批分配标准,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资格权人为有效人数,每人配置3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地,3人以上按实有人数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3人以下的户可按3人标准审批,申请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超出规定面积建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