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农村重建房的咨询
- 问政网友:热心人9
- 问政对象:嘉明镇
- 提问时间:2021-10-17 20:29:17
A已经过世,其名下在农村有一套房屋已经是危房,请问其女(户口不在当地)是否有资格进行重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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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20:29:17 热心人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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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9:11:18 嘉明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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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10:17:29 嘉明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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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10:24:06 热心人9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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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嘉明镇
- 回复时间:2021-10-18 10:17:29
网友热心人9:
您好!
您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询问A已经过世,其名下在农村有一套房屋已经是危房,其女(户口不在当地)是否有资格进行重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农宅领组〔2021〕7号《泸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界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第一条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是指依法享有获得宅基地配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第二条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坚持“人权一体、权地分离、动态管理、不可继承”原则。第三条 坚持人权一体原则。具备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村村民,方可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第六条 坚持不可继承原则。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属于特定身份权利,不具备财产性,不能流转和继承。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疑问请咨询嘉明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346562。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