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古蔺县国资公司国有资产门市出租事宜
- 问政网友:3190277714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7-27 11:39:36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古蔺县的个体工商户。关于古蔺县国资公司在县城的国有资产门市,强行毁约,重新拍租,各商户无法承受,但又没有办法,请求上级政府调查核实,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的房租租金都是交到l6年元月有的2月3月的不等。国资公司却一律不管你房租交到何时,却将古蔺县城25间门市强行收回,在7月23日上午在古蔺县财政局7楼进行公开拍租。房租租金从7月24日开始计算。原有所剩余的的房租费以原7月23日前的房租费退还给原住户。我们认为这是毁约情况,但我们老百姓目前没有什么办法。只有向上级领导反映,万望您们给予解决。感谢!感谢!万分的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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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7
11:39:36 319027771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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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4:50:41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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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
09:02:53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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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8-10 09:02:53
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有资产门市出租事宜的相关回复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经古蔺县人民政府第15届43次常务会通过,对所有国资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均应纳入拍租范围,实行公开拍租,租期三年,到期后收回重新拍租。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与承租户代表于2014年6月23日座谈会上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公开招租。为了缓解承租户的经济压力,让各承租户平稳渡过,县政府同意将租赁时间延长一年,即2015年6月24日进行全面公开拍租。我司根据各承租户的租赁时期和招租工作量,将经营性资产分批进行公开招租,已于2015年6月17日进行第一批公开招租,2015年7月23日进行第二批公开招租。
特此回复
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