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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南易居1号楼开设养老院的投诉

  • 问政网友:keyfly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1-10-29 17:25:42

江南易居小区在买房时候规划的商场楼栋现在在小区不知情的情况改建成养老院,请问小区在建设时是否规划有建设养老院?如果没有,那么现在改建为养老院是否符合规划?申请建养老院时是否进行公示?你们的回复是不会影响小区,你们自己觉得可信吗?请问这个养老院立项的时候是否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如果需要做这两个评价,请问是否有这两个评价报告?是否进行了调查尤其是对江南易居小区居民的调查?1号楼原本规划用途为普通商业,现改建为养老院,请问改建方案是否经过了规划审核?建设工程是否经过了建设局审批?如果改建方案经过规划审核是否需要公示?请街道把上面的问题一个一个的回答,不要笼统一句话回复了,1000多户家庭,数千人的家园,请街道重视一点,小区修建养老院不止是江南易居一个小区如此反对过,包括泸州以及国内其他城市都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你们在考虑把江南易居1号楼改建为养老院时,是否有对其他地方反对在小区修建养老院的情况予以过重视?你们不知道这样的项目涉及到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吗?

问政跟踪
  • 1 2021-10-29
    17:25:42
    keyfly 已问政
  • 2 2021-11-02
    16:52:41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3 2021-11-02
    16:53:51
    茜草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1-11-02 16:53:51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养老综合体从规划选址、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街道一级政府均没有相应的审批权限。四川圆诚健康养老服务公司正在改建的江南易居小区商业区一号楼,是租用他人资产改建兴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规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该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可以兴办养老机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据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鉴于近期江南易居小区居民对小区商业区一号楼兴办养老机构反映强烈,江阳区民政局已要求其停止施工,并要求该公司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若达不到一致意见,另行选址兴办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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