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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农村残疾人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文东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7-28 16:15:54

我家在天仙,父亲是残疾人,只能坐轮椅,母亲也是常年生病,我又在外地上学,家里除了低保,就没收入来源,导致每年我都只能回一次家,平时还得半工半读。感觉像我们这样的家庭,政府应该多关心关心呐,然而并没有受到什么关心,反而大一那会儿到村里开张贫困证明,还要交钱才给开。现在就想问问我们家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特殊点的照顾?

问政跟踪
  • 1 2015-07-28
    16:15:54
    文东 已问政
  • 2 2015-07-28
    16:25:18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7-29
    15:12:53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7-29
    15:25:53
    文东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7-29 15:12:53

天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关于“纳溪区农村残疾人优惠政策”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121人/元,同时享受民政对象的相关优惠政策,如医疗救助、电费补助、医保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等);

二、贫困残疾人的相关政策: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有关文件要求当年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由次年开始享受,标准为一级残疾每月80人/元、二级残疾每月50人/元)。

2.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拐杖、轮椅、盲杖等辅助器具。(本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3.残疾人居家托养,主要对象是17-59周岁的三级精神、智力丧失劳动力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标准为每年600元。

4.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政府对自主创业、种养殖业成一定规模在劳动力范围内的残疾人提供创业扶持,标准为每年500元。

以上是农村残疾人的相关政策,若有疑问,请咨询天仙镇社事办。联系电话:0830—855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