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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申请购房补贴程序及资料

  • 问政网友:北冰洋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7-29 17:20:24
今年在泸州主城区购房享受政府补贴不受户籍限制,请问办理程序及资料(龙马潭)。
问政跟踪
  • 1 2015-07-29
    17:20:24
    北冰洋 已问政
  • 2 2015-07-30
    08:53:45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5-07-30
    09:33:27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4 2015-07-30
    16:45:51
    北冰洋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7-30 09:33:27

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凡是于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分户籍及套数限制给予20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平方米的补助。购买商品房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为准。补助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531日。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档证明(原件)。

4、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契税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购房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复印件)。

(二)办理、审批发放流程

1、凡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申报资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咨询电话:2502702

          2、各区住建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增设购房补助受理窗口,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补助受理窗口申报并填写购房补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