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屋重建
- 问政网友:lhylh0625
- 问政对象:玉蟾街道
- 提问时间:2021-11-14 12:28:28
您好!我是龙华3组村民,因成家分户而宅基地不足,请问怎样申请宅基地修房呢?村民是否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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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12:28:28 lhylh062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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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9:36:51 玉蟾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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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9:36:54 玉蟾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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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玉蟾街道
- 回复时间:2021-11-15 19:36:54
网友lhylh0625: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灾后重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实行)》文件规定,农村建房以户为单位,户籍人口每人可配置3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地,3人以上按实有人数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3人以下可按3人标准审批。
如您需要建房,但又因原址用地面积不够,可到辖区寻找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地,再按照审批流程,履行建房手续;此外,您也可以向村委申请,到龙华新村聚居点建房。
如您有疑问,可与玉蟾街道政策咨询室联系,希望对您有帮助。电话:0830-8192100。
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