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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房屋重建

  • 问政网友:lhylh0625
  • 问政对象:玉蟾街道
  • 提问时间:2021-11-14 12:28:28

您好!我是龙华3组村民,因成家分户而宅基地不足,请问怎样申请宅基地修房呢?村民是否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呢?

问政跟踪
  • 1 2021-11-14
    12:28:28
    lhylh0625 已问政
  • 2 2021-11-15
    19:36:51
    玉蟾街道 已受理
  • 3 2021-11-15
    19:36:54
    玉蟾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玉蟾街道
  • 回复时间:2021-11-15 19:36:54

网友lhylh0625: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灾后重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实行)》文件规定,农村建房以户为单位,户籍人口每人可配置3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地,3人以上按实有人数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3人以下可按3人标准审批。

如您需要建房,但又因原址用地面积不够,可到辖区寻找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地,再按照审批流程,履行建房手续;此外,您也可以向村委申请,到龙华新村聚居点建房。

如您有疑问,可与玉蟾街道政策咨询室联系,希望对您有帮助。电话:0830-8192100。

 

 

                        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