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的是否可以享受慢性病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张美波
- 问政对象: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1-11-15 09:36:54
我奶奶80多岁了,一直患有糖尿病,需长期服药,买了新农合是否可以享受慢性病补贴政策?如果可以享受需要怎么办理或者怎么申请该项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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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09:36:54 张美波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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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14:58:34 泸县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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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17:14:58 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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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5:00:26 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1-11-18 15:00:26
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11月15日在网络问政平台“有话请您说”上咨询“关于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的是否可以享受慢性病补贴政策”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
糖尿病属于泸州市Ⅰ类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您将奶奶的糖尿病病史资料在法定工作日交泸县得胜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泸县人民医院医保科。泸县人民医院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批认定,审批符合后从次月起享受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泸州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
附:糖尿病【认定标准】
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病史资料,同时空腹及餐后血糖均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随机血糖≥11.1mmol/L或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以上;或OGTT2小时血糖≥11.1mmol/L),并有下列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中之一的:
(1)糖尿病肾病,ACR比值≥300mg/g(6个月检查3次,2次以上为阳性),或尿白蛋白≥300mg/24h或CKDⅢ期及Ⅲ期以上;
(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检查糖尿病眼底Ⅲ期及Ⅲ期以上;
(3)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4)糖尿病足,有明确的足部水肿、变色、溃疡、肢端坏疽;
(5)合并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之一;
(6)1型糖尿病无并发症时,需提供半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
【诊疗范围】
1.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治疗;
2.糖尿病并发症的治疗;
3.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8196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