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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二孩男方陪护假

  • 问政网友:君圣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1-11-17 21:32:05

请问泸州市内生育二胎时,1.男方陪护假共20天,请假可以从入院待产前几天开始请吗,还是入院待产后才能请假;2.男方陪护假20天是指工作日吗?包含节假日吗?请书面回复清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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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11-17
    21:32:05
    君圣 已问政
  • 2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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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4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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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圣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1-11-19 16:32:11

君圣,您好!

    您提出的“请问泸州市内生育二胎时,1.男方陪护假共20天,请假可以从入院待产前几天开始请吗,还是入院待产后才能请假;2.男方陪护假20天是指工作日吗?包含节假日吗?请书面回复清楚,谢谢!”问题,现答复如下:

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既然是护理假,原则上应该是从入院生产起请假,20天护理假包含节假日。 

关于育儿假问题: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二、“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三、“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

四、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

五、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谢谢您对泸州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电话:0830-3115405或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