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问江阳区计生政策
- 问政网友:ltbshanlan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7-31 09:05:15
我户籍是江阳区蓝田镇的,今年我老婆生育了第二胎(符合单独二胎政策),并且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好像听说结扎手术有补助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有又是在什么地方领取?
问政跟踪
-
1
2015-07-31
09:05:15 ltbshanlan 已问政 -
2
2015-07-31
13:22:24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8-03
16:15:40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5-08-03
17:14:41 ltbshanlan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8-03 16:15:40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泸江委办[2010]3号,《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制度的通知》对采取节育措施的奖励对象的条件、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 奖励范围及条件:
凡户籍在江阳区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均可享受计划生育节育奖励,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落实长效节育或绝育措施一方必须为江阳区农业户口。2、夫妻双方没有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且自愿不再生育,并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子女生育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且子女出生后六个月以内,夫妻一方落实长效节育或长效绝育措施。
(二) 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夫妻一方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00元;夫妻一方已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
如符合上述条件,请到当地(街道)计生部门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