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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玫瑰园小区阳台栏杆钢化安全玻璃未按要求安装

  • 问政网友:玫瑰园业主们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5-07-31 12:05:06

领导:

你好。泸州蓝田坝玫瑰园小区阳台栏杆钢化安全玻璃未按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安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业主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开发商提出了整改要求。事情过了2个月,但是至今没有整改。现在,开发商工作人员的说法是“现在安全玻璃已经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不安装了”,也就是说他终于拿到了审批。这就导致安装安全玻璃的费用直接转嫁到业主身上。但是业主一直没看到开发商的“审批相关文件”和“设计变更相关文件”。

我们想向政府部门核实4点内容:

1、安全玻璃是不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取消,开发商申请取消安装的日期和政府审批同意的日期具体是哪天?

2、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发商提出取消安全玻璃的申请后,有没有到现场踏勘评估和查阅国家规范?因为该小区情况特殊,其他栋楼的取消可以稍作理解,但是8、9号楼低下是步行街商铺,商铺垂直上面直接是各层的阳台,阳台上掉落物体直接砸在步行街上或商铺门口,威胁过往人员生命安全。所以设计公司当时按国家规范要求设计了栏杆安全玻璃。业主买房时候销售部工作人员也说“是安全玻璃,不容易打碎的”。

3、安全重于泰山,如果真的像开发商所说他已经拿到了审批,我们在此提出复议,希望本地的职能部门能够及时重新审查或复议该变更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公平。否则我们将同时向省级级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安全部门和规划部门继续申请复议。

4、希望政府部门对业主提出的重新复议结果,迅速及时发布和公示,因为这事已经拖了2个月了,业主很着急,有些业主就自己安装了薄层的单层塑钢玻璃,临街建筑尤其是低下是步行街安装这种玻璃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为防范伤人事故,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问政跟踪
  • 1 2015-07-31
    12:05:06
    玫瑰园业主们 已问政
  • 2 2015-08-18
    17:08:1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3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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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4 2015-08-23
    21:24:46
    玫瑰园业主们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15-08-18 17:08:44

玫瑰园项目方案设计于2013年3月经审查通过,其中一期(1#~6#、8#~10#号楼及地下车库)现已建设完成并通过规划核实备案,规划核实与规划审批方案一致。原审批方案中阳台设置为防护栏杆,建设单位并未向我局申请安装安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