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 问政网友:冷风一夜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7-31 12:08:03
我计划购买的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在其房产证上显示只剩下13年了,我想申请二十年的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给的贷款期限是: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男性贷款年限与本人现在年龄之和不大于65岁,女性贷款年限与本人现在年龄之和不大于60岁),且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其中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25年。但是又根据泸市府办发(2015)2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的第一条:(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再交易房(二手房)取消房龄限制。我搞不清楚按现在的政策,按房产证上的时间土地使用年限还剩13年的二手房能不能申请20年的公积金房贷?请帮予解答,谢谢
补充提问:我是外省户口,户口没有迁至泸州,同时在泸州的事业单位上班,能否用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公积金申请贷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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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12:08:03 冷风一夜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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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3
15:22:0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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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17:54:3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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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8-06 17:54:36
一、 二手房贷款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
2、男性贷款年限与本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大于65岁,
女性贷款年限与本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大于60岁,
3、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剩余年限。
二、泸州市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在泸州市辖区内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