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2022年独生子女父母缴纳农村医疗保险问题
- 问政网友:平民2018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21-11-23 11:07:28
你好,我户口所在地江阳区方山镇,我是独生子女,父母有独生子女光荣证,2022年的农村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但是方山镇医保办理窗口告知本地已经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农村医疗保险费用减少一个人的政策,请问全泸州市也是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医保优惠政策吗?还是各个区县对于医保的政策不一样?
问政跟踪
-
1
2021-11-23
11:07:28 平民2018 已问政 -
2
2021-11-23
11:30:50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3
2021-11-23
11:31:07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21-11-23 11:31:07
平民2018,您好!
您提出的“我户口所在地江阳区方山镇,我是独生子女,父母有独生子女光荣证,2022年的农村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但是方山镇医保办理窗口告知本地已经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农村医疗保险费用减少一个人的政策,请问全泸州市也是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医保优惠政策吗?还是各个区县对于医保的政策不一样?”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市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提出了“继续执行有关惠民政策,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个人缴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50% ”的政策,具体由各个区县落实,详情请咨询江阳区卫生健康局,电话3123575。
谢谢您对泸州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电话:0830-3115405或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