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问双方公务员生育小孩要怎么报销?
- 问政网友:mali646300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08-01 16:37:08
在网路查询说是我们国家公务员没有生育保险,是按当地政策报销,想咨询一下几个问题:
1、男女双方都是合江公务员的情况下,是否两边都可以报销?
2、报销能达到多少,是否前期检查费用和生育费用都可以,有没有相关文件?
3、在同一单位的情况下,如果单位不愿意报销应该找什么部门帮忙解决?
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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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
16:37:08 mali6463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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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3
10:30:30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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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
10:05:17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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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8-10 10:05:17
合江县人社局回复:
根据泸市府函[2013]40号《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人员未列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未参加生育保险。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产生的费用按我县公费医疗“三三四”原则报销,即扣除不符合报销部分费用后,符合报销部分费用按照个人承担30%,单位承担30%,县财政承担40%的比例报销。
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你们夫妻双方均为公务员,若符合条件,女方可按照我县公费医疗政策报销生育费用,产前检查费不能报销,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医院具体医疗用药清单核算,若单位不愿意报销应承担费用可联系其上级部门或者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