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一则投保后个人信息泄露后维权问题
- 问政网友:投诉人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8-04 09:21:44
我于2002年5月在泸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买了一份20年的康宁终身保险。2013年因家庭感情不合与妻子离婚,2014年我通过合法手续变更了受益人。2015年5月前妻用电话和信息辱骂我,并在公司大吵大闹。对我新组合的家庭大事无中生有漫骂:说她是社会上的烂婆娘我都要,并在社会上及朋友亲戚中制造是非,其语言难堪设想。
是谁透露了我的隐私呢?前妻信息中说“明明当时人家业务员提醒了”她。我以此为依据与该公司钟、周、罗、李等多位经理反复交涉,要求追查是谁泄露的,其间还遭到一位销售人员的辱骂,说我不该告诉他们经理。当时几位经理说如果是我们公司的责任一定承担其后果。
6月10日上午9时许,罗经理打电话,承认是他们营业员所泄漏。由于我对此事追查不放,大约6月2日下午我又到该公司找到罗和李二位经理,李经理安排罗经理第二天请市保险公司督查科查办泄露一事。是前妻用我在家的原保单合同到营业部查到的,而原合同我已挂失,按合法程序已变更一年多,并且前妻既不是投保人,受益及被保险人,又没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查询证明,为什么该公司给她提供详细的信息。既然如此,公司对此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啊!
当时公司的态度也让我很满意,叫我写一份申请,连同保险合同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拿去后打报告给总公司按我的要求处理。
我于6月10日11:30左右,按要求将资料交与罗经理,她说听后通知。从7月2日开始我们向罗经理追问结果,罗一律不回答,我提出的问题说公司不同意,并也不提供任何资料信息。其间我打了共5次95519投诉电话未得到回复。7月7日我又打12378(省保险监督局),听我说明情况后告诉我打028-85987400直接反映情况,后者答复说7月15日回复,无果。7月15日我又将前后情况向12378(省保险监督局)反映,他们说10个工作日内由保监局直接回复。7月21日泸州市人寿保险公司2283186电话告知我说该公司不同意我的要求处理,我把前后情况告诉了他,他说他与该公司联系协商处理,但至今未果及回复。2015年7月23日我收到《川保监消费投诉【2015】第239号保险消费投诉告知书》附原件。
万般无奈,我才向网络求助。我的要求不算过份:一、公司和泄露我隐私的工作员向我道歉;二、公司劝阻我的前妻不要再无理取闹;三、公司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或将我所交保额全额退保。罗经理告诉我:共计交了12480元,只退8330元,其差4150元。
如果泸县人寿保险公司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有了过错理应主动担责,而不是推三阻四!该公司的上级部门和监管单位,难道会对此类问题不闻不问吗?究竟有谁能管管!
人间自有公道!我将通过多种合法的途径寻求公道,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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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08-04
09:21:44 投诉人 已问政 -
2
2015-08-05
16:55:24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8-21
16:51:41 泸县 已回复 -
4
2015-08-26
08:30:20 投诉人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8-21 16:51:41
泸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回复
“投诉人”网友,您好!我办已收悉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所发问政,现回复如下:
客户就退保相关事宜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联系电话818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