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川财教〔2009〕184号咨询高校就业学费奖补办法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2956301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5-08-05 15:24:53
川财教〔2009〕184号文件上面明确,高校就业学费奖补申请递交资料要在每年的8月31日前递交到当地县的教育主管部门,今天去古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递交资料,被搪塞过去,原话说是要等上级部门文件下发以后才能申请。
在此有几个疑问还希望能及时得到解答:1、川财教〔2009〕184号 不是上级文件吗?上面已明确8月31日前递交资料,是否该文件已作废,如果已作废,新文件在哪里,如果没作废为什么不能递交。2、本人非教育系统职工,请问每年如搪塞我的领导所说的上级部门文件什么时候能下来,该文件下达以后我们将如何知道已下达和文件内容,是否会在公共平台公布。3、如果文件真的要在8月31日前递交,而因该位领导的搪塞耽误了本人时间,该位领导是否算是“不作为、慢作为”敷衍群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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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5
15:24:53 29563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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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15:03:35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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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17:26:41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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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17:27:53 295630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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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5-08-06 17:26:41
网友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问政之后,市教育局立即请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复称,今年省财政厅、教育厅正研究该项工作,关于高校就业学费奖补方面的文件要在8月中旬左右才能下发,在文件下发之前,古蔺县教育局将不接受高校就业学费奖补金的申请,请你持续关注古蔺教育网或泸州教育网了解相关信息,也可以在8月中旬之后直接到古蔺县教育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