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龙马潭区购房补贴申请领取问题
- 问政网友:a7as00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8-07 11:59:15
购房补贴需要就业证明。由于我在成都上班,我打电话问了龙马潭区的,回答我需要在就业所在地开就业证明。可是我去了双流就业局,人家不给开,喊我回户籍所在地开。然后我问龙马潭区的,他喊我必须要这边开才行。我现在很是纠结,我该在哪儿开?这个补贴还能不能领了?为什么现在开个证明还是那么难?我到底错在哪儿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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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11:59:15 a7as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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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
09:45:11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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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15:26:36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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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8-12 15:26:36
龙马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您好!按照《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实施细则》(泸市府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凡是在城镇稳定就业进城务工农村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和县城规划区内首次购买12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
申报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申请人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提供就业情况证明和劳动合同;4、《商品房买卖合同》;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查档证明及首套房证明;5、购房发票;6、购房人泸州本地建行卡。办理时需要全部手续齐全方可办理购房补助。
如果你是进城务工的农村户口,那么就业证明是必须准备的材料之一,如果就业证明是在泸州办理,办理流程为:拿单位或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到单位或者公司所在的社区做就业登记,再到所在的区县就业局开具就业证明即可。如果是在外地开具就业证明要按照当地的办理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