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凤凰城物业私自对商铺断电
- 问政网友:1762825000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1-12-22 11:13:22
春天凤凰城物业代收电费,是否有断电的权利要挟商铺缴费?18年19年在电费基础上加收的钱,承诺要退还那么久了也没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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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11:13:22 1762825000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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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17:53:38 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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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11:34:39 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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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16:31:35 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2-01-18 16:31:35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春天凤凰城物业私自对商铺断电”的情况
回 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春天凤凰城物业私自对商铺断电”的问题收悉。我局已于1月14日与区住建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沟通,区住建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派人到实地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春天凤凰城物业代收电费,是否有断电的权利要挟商铺缴费”的问题
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对物业实施停水、停电、停气。住建局经调查核实,春天凤凰城物业近段时间在开展线路检修工作,分批次对商铺进行断电,现已恢复供电。如有疑问欢迎咨询龙马潭区住建局物业中心(0830- 2504771)
二、关于“18年19年在电费基础上加收的钱,承诺要退还那么久了也没见退”的问题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于2021年2月2日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于2021年2月3日进行立案调查,多收取的电费正在陆续清退中。如有疑问欢迎咨询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0830-2671096)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