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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三星街国窖大桥下汛期临时停车点

  • 问政网友:李勇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5-08-09 12:28:32

今天在该临时停车点被贴了张违章停车的罚单,针对此事我有话要说:

1、该临时停车点虽有标识,但标识会让人误解(禁停区域现场还有其他很多私家车被抄了罚单,还有不断进来的);

2、现场禁停区域无标识;

3、找交警一大队违章处理的民警,她让找开罚单的民警(xj0101、xj0113)。

4、在与开罚单的民警沟通过程中,xj0113表现出极不耐烦,不愿作过多解释。对此,在此投诉她。

5、此临时汛期停车点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但实际却让大家觉得是政府的盈利手段。

6、建议将此处的标识完善(临时汛期标识再具体些、设置禁停标识)。

7、本人自从开车到现在5年了,一直都非常遵守交规。从未违章停车,对于此次违停感觉甚是冤枉,希望有关部门核实,予以取消。

8、千万不要“以罚代管”。

问政跟踪
  • 1 2015-08-09
    12:28:32
    李勇 已问政
  • 2 2015-08-12
    10:10:2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15-08-18
    09:11:0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5-08-18 09:11:00

  1、该路段停车标识清楚。在此人行道绿化带的凹陷处设有“汛期临时停车”的标志,并用箭头指示停车区域,清楚地指明了机动车只能在该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

  人行道绿化带凹陷处设有汛期临时停车点标志并用箭头标明停车区域

  2、接到群众反映后,大队调取了当天执勤人员摄像记录,摄像中执勤人员对群众提出问题给予了相应解释,不存在不耐烦问题。

  3、此人行通道上无停车标志或停车泊位,凡停放在该人行通道上的车辆都属于乱停乱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大队对凡占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将发放《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

  此人行道上无停车标志或标线

  对占用人行通道的两侧乱停乱放车辆发放《违法停车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