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龙滩至罗东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标准不公?
- 问政网友:缘君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09 13:28:41
今年开展龙滩至罗东公路硬化项目,村里收费450元/人。但是,购买城镇养老保险的人不用缴纳。我想问问:
1、450元/人标准是如何划定?2、购买养老保险不缴纳,镇上政策是这样吗?如果是依据是什么?3、由于现在农村人去逝、或者户口外迁未再将土地划归集体,新生人口则没有土地,而粮食补贴之类国家优惠政策资金又是按土地面积发放。
此次集资如果按户口收,是不是不合理?按每户可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土地份数收缴,是不是更公平? 本人作为当地农民,相当支持公路硬化项目,也理解政府为项目实施付出的努力,但作为政府在集资方面,需要考虑更多,做到公平公正。望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15-08-09
13:28:41 缘君 已问政 -
2
2015-08-10
10:07:17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11
10:06:00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8-24
14:36:46 缘君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11 10:06:00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标准及方式是由村民自治决定。经查,罗东公路硬化项目捐资由村民代表提议,投票表决决定每人450元,并按照罗东户籍为准,其中五保户不捐资。购买城镇养老保险的原罗东村村民,都是户籍迁出罗东村的,按以户籍为准的方式,故可不捐资。
你提出的按户口收不合理,应按土地份数收的问题,据了解,按户籍收的捐资方式是由村民代表提议并投票表决通过的,相信代表们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