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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龙滩至罗东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标准不公?

  • 问政网友:缘君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09 13:28:41

今年开展龙滩至罗东公路硬化项目,村里收费450元/人。但是,购买城镇养老保险的人不用缴纳。我想问问:

1、450元/人标准是如何划定?2、购买养老保险不缴纳,镇上政策是这样吗?如果是依据是什么?3、由于现在农村人去逝、或者户口外迁未再将土地划归集体,新生人口则没有土地,而粮食补贴之类国家优惠政策资金又是按土地面积发放。

此次集资如果按户口收,是不是不合理?按每户可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土地份数收缴,是不是更公平? 本人作为当地农民,相当支持公路硬化项目,也理解政府为项目实施付出的努力,但作为政府在集资方面,需要考虑更多,做到公平公正。望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15-08-09
    13:28:41
    缘君 已问政
  • 2 2015-08-10
    10:07:17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11
    10:06:00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8-24
    14:36:46
    缘君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11 10:06:00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标准及方式是由村民自治决定。经查,罗东公路硬化项目捐资由村民代表提议,投票表决决定每人450元,并按照罗东户籍为准,其中五保户不捐资。购买城镇养老保险的原罗东村村民,都是户籍迁出罗东村的,按以户籍为准的方式,故可不捐资。

你提出的按户口收不合理,应按土地份数收的问题,据了解,按户籍收的捐资方式是由村民代表提议并投票表决通过的,相信代表们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