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水井沟梓橦路小学校附近商户噪音污染问题
- 问政网友:189****0060
- 问政对象:南城街道
- 提问时间:2021-12-30 11:14:38
我是梓橦路小学校学生的家长,同时也是那附近写字楼上班的人员,附近商户每天喇叭声、音乐声、话筒声此起彼伏,孩子回家说在教室里一会儿听到女装女装,一会儿听到男装男装,非常影响学习,同时也影响附近写字楼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请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力度整顿水井沟商圈用音响器材招揽生意影响校园环境的行为的力度,不能整顿一时消停一阵子,非整顿期又死灰复燃,希望有长期有效的监管管理措施,保障校园良好环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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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11:14:38 189****006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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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11:30:49 南城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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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16:04:50 南城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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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16:05:45 南城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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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南城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1-05 16:05:4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上反映“关于水井沟梓橦路小学校附近商户噪音污染问题”收悉问政后,街道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就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属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周边商户负责人进行逐一宣传劝导,并要求其减小音量、关闭招揽顾客所用的高音广播喇叭等设备,当时有较明显的改善。接下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增加人员,加大对该区域巡逻力度,强化日常管控,对不配合的商家将及时联系环保部门进行噪音检测,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广播设备进行暂扣。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街的工作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