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纳溪区凤凰城二号楼电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沿途有你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5-08-12 11:39:38
凤凰城二号楼电梯已损坏多日,至今未修复,且未公告电梯停止运行的原因和修复所需要时间,导致居出行、下下班极为不便,扰乱了居民的生活秩序。另一电梯也经常出现滑落,从一电梯损坏之日起,已发生多次下滑,让住在2号楼的居民尤为胆心。
建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近期电梯安全事故教训,请贵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复电梯,排除安全隐患,并对电梯进行安全鉴定,给居一个安全放心的居住环境。
此建议如有不妥之处,请给予谅解为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8-12
11:39:38 沿途有你 已问政 -
2
2015-08-14
08:56:31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15-08-21
16:46:46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质监局
- 回复时间:2015-08-21 16:46:46
接到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特监科相关人员会同纳溪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按照相关程序对电梯进行检验,把电梯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报质监部门。
2. 质监部门根据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泸州市质监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