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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下纳溪区人事局关于公务员考试的问题

  • 问政网友:风吹雪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13 09:08:40

我是2013年4月通过泸州市公务员公开招考考进纳溪乡镇的一名公务员,截止于2015年4月,已经在纳溪区服务满2年,当时我们进来的时候没有合同规定什么的,也没有喊我签协议,我想咨询下:如果我现在报考纳溪区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掉档案转关系没有问题撒?如果我想考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等地的公务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区上能不能放人?需要缴纳违约金什么的不?如果我现在辞职,放弃现在的职位,要等多少年才能考公务员?

问政跟踪
  • 1 2015-08-13
    09:08:40
    风吹雪 已问政
  • 2 2015-08-13
    09:25:57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13
    17:49:41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8-14
    11:34:15
    风吹雪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13 17:49:41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纳溪区公务员考试问题的关心。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服务期制度问题。我区于2010年9月印发了《关于在我区实行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制度。2014年8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新录(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因此在服务期内不能报考其他地方的公务员。

二、关于辞职问题。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此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能办理辞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