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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职工医保门诊问题

  • 问政网友:xiexinhong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8-13 14:13:36

关于医保有如下两个问题咨询:

一、因未下卡没能持卡就医的费用是否累计计入

本人于2015年8月12日在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看病,拿药花了452,但是由于医保卡迟迟未拿到(已经快接近一年了)。付款的时候未能出示医保卡,我的票据还保留着,请问这种情况等到医保卡拿到后,是否可以累计计入当年门诊累计统筹。在二甲以上医院费用超出600元以上的可以报销。

二、社保卡这种情况多久能下卡

目前我查询到我的社保卡状态处于银行制作中可领卡,但是去银行问又说还拿不到,他们都不知道何时能拿到,这是什么情况?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直接到大山坪人社局制卡中心去制卡或者能给个准确的下卡时间。以免下次再进医院还是无法刷卡。

问政跟踪
  • 1 2015-08-13
    14:13:36
    xiexinhong 已问政
  • 2 2015-08-24
    10:45:5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8-24
    10:49:2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8-24 10:49:25

     

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刷卡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泸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障卡替代医保卡的公告》及有关问题解答精神,从2015年1月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住院、门诊、慢病、重特大疾病等)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均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实行一单制结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参保人员现金结算后的手工报销。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就医一律刷卡结算,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二、通过拨打所留电话136****4885,是空号,无法了解网络问政人的具体信息。建议通过所在单位与所属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尽快办理社保卡。若非单位或本人原因导致社保卡没有及时办理,年底可将当年发卡前现金垫付的门诊发票和处方、清单等交所属医保局手工报销。

三、由于您的手机号码有误,无法联系到您本人,因此无法替您查询到您社会保障卡的具体情况。您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各区县社会保障卡办理窗口、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泸州市人社局或致电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