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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zhif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8-14 10:12:55
请问我是龙马潭区的,在纳溪上班,单位买的医保和生育保险,生完小孩可以报销多少,需要些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15-08-14
    10:12:55
    zhif 已问政
  • 2 2015-08-14
    10:28:25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8-14
    14:59:12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8-14 14:59:12

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我区生育保险政策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报销”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泸市府函[2013]40号)相关规定,生育时参加泸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企业单位职工,均可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报销多少按政策规定执行。

报销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婴儿出身医学证明(出生证)、门诊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用等相关票据。由参保单位收齐资料后到参保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待遇支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参保单位落实到生育人员。

如还有凝问,请致电纳溪区社保局工伤生育待遇审核股,联系电话:0830-421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