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小区车位租赁费

  • 问政网友:sure8023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1-21 09:41:04

我是江阳区蓝田街道蓝滨城观府小区业主,近期我小区车位租赁费先由300/月涨到330/月,再从330/月涨到500/月,车位租赁费上涨并非市场的供不应求(现小区两层地下车库均只有零星车辆停放),而是想通过此方式强行售卖停车位。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吗?小区内负一层是有产权车位,负二楼是无产权车位,开发商是否均可以这样肆意涨价?

问政跟踪
  • 1 2022-01-21
    09:41:04
    sure8023 已问政
  • 2 2022-01-21
    11:46:02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3 2022-01-21
    17:21:39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4 2022-01-28
    15:05:46
    蓝田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1-28 15:05:46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6〕10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该停车场收费属于自主定价,且已公示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