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小区车位租赁费
- 问政网友:sure8023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2-01-21 09:41:04
我是江阳区蓝田街道蓝滨城观府小区业主,近期我小区车位租赁费先由300/月涨到330/月,再从330/月涨到500/月,车位租赁费上涨并非市场的供不应求(现小区两层地下车库均只有零星车辆停放),而是想通过此方式强行售卖停车位。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吗?小区内负一层是有产权车位,负二楼是无产权车位,开发商是否均可以这样肆意涨价?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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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09:41:04 sure80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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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11:46:02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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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1
17:21:39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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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5:05:46 蓝田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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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2-01-28 15:05:46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6〕10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该停车场收费属于自主定价,且已公示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