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外地公积金辞职后的处理

  • 问政网友:shuichengyou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8-16 19:15:23

我在北京有公积金,在泸州买了房,已经在北京办理了公积金提取,每三月提一次。提取后余额10元。

因个人原因,最近打算辞职,后面可能考泸州公务员。


我的问题是,像我这种情况,关于公积金,假如辞职后北京的直接不管了,对我后面在泸州的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或者商转公,会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还是说必须把北京的注销?请给予意见和建议,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8-16
    19:15:23
    shuichengyou 已问政
  • 2 2015-08-17
    12:23:3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8-17
    12:38:1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8-17 12:38:11

您这种情况最好是原北京的公积金继续缴存,等在泸州正式上班后把北京的公积金转移回泸州公积金中心的你的新单位帐户内,这样可以在以后泸州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或公积金贷款购房)时,你的公积金缴存连续缴存时间的认定,包括原北京部分。否则,你原北京的不管了,在泸州新单位缴存,那么在公积金贷款认定你的缴存日期会从你泸州新单位开始缴存的日期开始计算,原北京的就不计算在内。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