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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编教师转移养老保险的问题

  • 问政网友:陈静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8-17 21:52:20

你好。

我是泸州市泸州高中的在编教师,户口在江阳区蓝田镇,属于在役军人家属。2014年12月之前因为未就业,由部队给我缴纳了两年的养老保险,先因已经就业,部队停止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开具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让我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地方社保机构,限期8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但是我问过别人说,我们教师是事业编制,学校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养老保险账号,所以转移不了。我以个人身份能不能开户呢?如果不能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问政跟踪
  • 1 2015-08-17
    21:52:20
    陈静 已问政
  • 2 2015-08-26
    09:43:0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8-26
    09:44: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8-26 09:44:48

 

网友你好:

按规定,我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从2004年1月1日起,暂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泸州高中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暂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已正式颁布,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现省上正在制定《四川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待其出台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后,即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有不清楚之处,可打电话3190536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