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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古蔺越安驾校一则退费问题

  • 问政网友:SM1986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8-17 21:53:13

我是2013年2月19日和越安驾校签订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合同,在该校学习C1驾驶证技能培训,同时缴纳了3千多元的培训费,在4月份完成了科目一的考试,当正要准备学习科目二时,发现怀孕了就没有去继续学习,产后也一直在带小孩也没有时间去学习,便想到了退学,于是到驾校去退费,但是来来回回跑了3趟都没有退到。驾校给我的回复是按照合同办事,因合同中有一条,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要求退费的,一概不予退费,经查阅发现驾校的该条款违背了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合同(2013版)第九条,属于霸王条款,希望相关部门能出来管管,制止这种欺诈行为、故意克扣学员学费的现象。

问政跟踪
  • 1 2015-08-17
    21:53:13
    SM1986 已问政
  • 2 2015-08-18
    11:34:05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9-06
    11:01:17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9-06 11:01:17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网友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古蔺越安驾校

退费问题一事调查办理回复函

关于网友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古蔺越安驾校退费问题一事已收悉,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学员于20132月在越安驾校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学习,于20134月份完成科目一考试,后因怀孕中止了学习,期间未向越安驾校申请延迟学习。2015810日,该学员到越安驾校办理退费事宜,驾校工作人员为该学员分析了退费的利弊,但该学员误解为驾校不予退费。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县运管所要求越安驾校根据培训合同要求积极为该学员办理退费事宜,该校已于201591日办理完毕,该学员共获得退费2460元。

同时,我局责成县运管所进一步加强驾培行业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投诉,维护行业形象。

特此回复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