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泸州家庭含汞电池及日光灯管处理问题
- 问政网友:TSINGTAO1903
- 问政对象:市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15-08-17 23:34:14
泸州市的家庭含汞电池,日光灯管都到处乱扔么?泸州市为什么不规划一家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
都知道生活垃圾中有不少危险废物,百度国家危废名录,好多废物乱丢乱扔,其实是害我们自己,害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为什么泸州没有一家像样的正规危废处置单位,特别是像日光灯管,电池这种居家的废物,每家都不少,都丢入生活垃圾,不都成毒物了,有了处置单位不就解决了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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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
23:34:14 TSINGTAO190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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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5:52:25 市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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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15:52:48 市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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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11:22:24 TSINGTAO1903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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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15-08-18 15:52:48
你好,现将关于旧电池回收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等9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目前我国使用的家用碱性锌锰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
此外,在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中也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因此,按照我国目前规定,家用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