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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2015新交通安全法规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5-08-19 05:12:46

咨询2O15年新交通法中规定。非机动车即电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该如何处理

该行人背上背有一个大竹框,突然横穿街道,顺道行驶的电动车刹车不及,造成大竹框挂到电动车而行人摔伤。现在在医疗。请问按照2015年的新交通安全法规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故。

问政跟踪
  • 1 2015-08-19
    05:12:46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5-08-19
    09:49:0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15-08-24
    09:19:43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5-08-24 09:19:43

您好!首先进行一下辟谣,没有网传的“2015新交通安全法规”。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因为无法界定电动车的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是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根据当事双方在事故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来判定交通事故责任。详细事故处理事宜,请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大队)咨询。